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3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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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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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二期项目 |
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泉路南侧地块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总用地面积13160m2,总建筑面积28538.766m2,地上总建筑面积20499.314m2;地下总建筑面积8039.452m2,地下停车场7861.952m2(不计容),生化池等配套177.5m2(不计容);容积率1.558,建筑密度31.86%,绿地率35%。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编制床位300张(其中:病房综合楼一设置270 张、病房综合楼二设置30 张)。 |
㈠废水:设置1座300吨/天污水处理站,项目检验废水经独立管道收集进入检验废水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再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进行分流分类收集,其中,传染性病源废水(含发热门诊废水)通过单独建设预处理设施,传染性病源废水单独收集经消毒预处理后,再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综合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㈡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净化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烟管引至病房综合楼一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顶盖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查井采用加盖措施;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通往楼顶屋面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经分类包装、消毒、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或污泥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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