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3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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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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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区鑫顺金新型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 市沙县高砂镇工业集中区渡头2号 |
三明市沙县鑫顺金工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区场地,建设单位计 划投资3000万元,对原有租赁地块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25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砖)、5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3万吨硅粉、1万吨石墨粉、5万吨干混砂浆、2万吨益胶泥。 |
㈠废水:切割冲洗废水经废浆罐处理后回用于浇注搅拌工序,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压滤废水回用于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车辆冲洗废水回用于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 ㈡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红线向外延伸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硅粉生产线、石墨粉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益胶泥生产线干式立磨、搅拌混合、打包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工段上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废钢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边角料回用于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循环利用;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回用于加气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材生产线循环利用;废滤膜(布)、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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