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8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沪明检测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金港路28号三明中关村双创孵化中心众创空间4层 |
沪明检测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金港路28号三明中关村双创孵化中心众创空间4层,主要功能为开展环境检测服务。购置水浴锅、色谱仪、质谱仪、消解仪等检测仪器,建设环境检测实验室。 |
㈠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㈡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及有机废气经收集“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楼栋公共烟道通过楼顶排放;实验废气采用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