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0日入河排污口拟批公示(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等)

日期:2023-06-20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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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3年6月20日受理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沙县水南马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补充更正说明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拟依法办理。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2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22794   12369  0598-5698529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股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地点 

入河方式 

入河名称 

入河口位置 

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沙县水南马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补充更正说明 

沙溪沙县段青州 

管道 

沙溪 

经度:117°58'37.00"           纬度:26°30'28.25" 

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沙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 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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