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残联主要职责

日期:2021-06-18 来源:沙县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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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全区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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