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笔林票抵押贷款在沙县富口镇发放
4月6日上午,兴业银行三明市分行沙县支行向富口镇白溪口村的林业大户杨孙忠发放林票抵押贷款13万元,这是全国首笔林票抵押贷款。
“林改前,森林资源难以变现,我们林农融资难。林改后,林票能质押,兴业银行三明分行给予林农信贷支持,手上的资源盘活了,资金宽裕了,解决了我们林农的一件大事。”杨孙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杨孙忠是沙县富口镇白溪口村村民,这些年他主要从事林木种植、培育。由于林木从种植到采伐需要20年左右的生长期,在此期间需要对林木进行精细养护,由于林木生长期无法采伐出售,导致杨孙忠资金紧张。这笔林票抵押贷款的发放,解决了杨孙忠的燃眉之急,他计划用这笔钱购买苗木,扩大生产。
2019年,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以“合作经营、量化权益、自由流转、保底分红”为主要内容的林票制度改革试点,沙县以此为契机,全力深化林业改革,推进生态增绿、林农增收、村财增效。据了解,“林票制”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共同出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林地,由合作双方按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股金)凭证,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林票质押,不仅打破森林资源流通性差的壁垒,完善林票资本权能,还实现资源变资产的转换,利用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编辑:卢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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