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验收组到沙县区开展农村水电站生态问题销号验收工作
1月9日,福建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领导组成验收组到沙县区进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闽江流域农村水电站生态问题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市、区水利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验收。
验收组先后到富口镇富达水电站、富口镇石门水电站、高桥镇林墩水电站、夏茂镇龙溪水电站,通过核查现场点位、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详细了解沙县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施运行及生态流量泄放、水电站退出等情况。
验收组对沙县区小水电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小水电绿色发展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稳妥推进小水电整治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有序建设管理;对需要整改的水电站,严格把控整改标准,对需要退出的水电站,要落实好退出或移交手续;同时要抓好下泄流量监管,全力保障水电站生态流量足额泄放。
下一步,沙县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整改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严格对标对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推动绿色水电站稳步健康发展,为沙县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编辑:范颖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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