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5月29日上午,三明市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江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罗发潘、万小英、周灿松、邹阿松、熊祥泰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闻高,区法院院长张志明,区检察院检察长胡世棋,区监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表决许可对三明市沙县区第十八届个别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项。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吴江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任命官家文为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潘秀娟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冰倩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肖星月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郑璐璐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庄腾的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林上添的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潘秀娟的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编辑:罗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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