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5-06-16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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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事人才〔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适用范围、职数及岗位要求 

  ㈠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员1名。工作认真负责、正常出勤、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 

  二、公益性岗位的适用对象 

  ㈠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具有我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向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失信行为; 

  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㈤身体健康。 

  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办法及报名时间 

  符合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的人员,持相应证明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到夏茂镇劳动保障所报名,应聘相关岗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夏茂镇政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聘用。报名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045元/月(含区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 

  ㈡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规定办理。 

  五、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解聘办法 

  ㈠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㈡服务期限已满; 

  ㈢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㈣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㈦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方丽娟    联系电话:582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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