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期见证补贴公示
根据闽财社〔2019〕11号、闽人社办〔2022〕98号、明人社〔2021〕167号、明人社〔2022〕24号、明人社〔2023〕336号、明人社〔2024〕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黄美琪等5人符合见证补贴有关规定,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5人,现予以公示:
2024年第四期见证补贴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证书类型 |
工种 |
证书等级 |
补贴金额(元) |
补贴标准 |
1 |
黄美琪 |
350************041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茶艺师 |
初级(五级) |
700 |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初级工(五级) 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对列入我市急需紧缺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提高3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
2 |
丛飞 |
210************012 |
专项能力证书 |
防火安全操作 |
无 |
650 |
|
3 |
陈慧琳 |
350************525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互联网营销师 |
中级(四级) |
1300 |
|
4 |
林昌权 |
350************053 |
专项能力证书 |
快递收发与派送 |
无 |
500 |
|
5 |
邓伟杰 |
350************01X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互联网营销师 |
中级(四级) |
1300 |
合计:人民币肆仟肆佰伍拾元整(¥4450)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8-8863065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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