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八批见证补贴(用券)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文〔2021〕9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等文件规定,本批次有1家培训机构三明市沙县区虬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见证补贴(用券),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结果及线下审核,共2名学员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补贴条件,现将培训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培训机构 |
培训方案名称 |
证书类型 |
培训 工种 |
证书 等级 |
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元) |
补贴金额(元) |
1 |
三明市沙县区虬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24年沙县区虬学茶艺师(中级)培训 第一期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茶艺师 |
四级 |
2 |
1000 |
2000 |
合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8-8863065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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