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17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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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创业担保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及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的上限为一年期LPR+50BPs,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流程

  一、贷款申请人前往创业所在地经办银行进行贷款资格审核。

  二、贴息资格申请审核。

  在城区创业的申请人到创业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进行申请,在乡镇创业的申请人到创业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申请。申请人通过初审后,到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贴息资格复核。

  三、申请人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审批事项。

  咨询电话:0598-886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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