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
2023年6月9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自来水暂行价格、沙县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县工作进程,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逐步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1〕21号)、《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2019〕117号)、《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水价制定工作的请示》(闽沙水务〔2023〕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现行运维情况,对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制定农村自来水暂行价格。
会议强调,要张化资金管理。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及《三明市沙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议案,报区委乡村振兴办审核后实施。要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和12345两平台作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要规范健全相关项目档案材料,形成“一项目一档案”。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发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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