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2023年8月2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明市沙县区储备排污权有关事项、推荐“区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奖励对象等事项。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求,抓好全国、全省、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常态化推进禁毒工作,确保禁毒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要加强禁毒工作的基层基础保障,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强化技术支撑,优化督查考核,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整体质效。要广泛宣传教育。区禁毒办要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工程,不断创新“精准+个性”宣教模式,严密要素监管措施,持续开展在校学生“七个一”专题教育,全面提升禁毒宣传覆盖面。要重点抓好凤岗街道城西社区、青州镇澄江楼村创建省“无毒乡村”典型培育工作。要加大协作配合。区公安分局要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大排查,精准高效打击毒品犯罪,杜绝我区涉毒问题滋生蔓延。各相关部门既要抓好主责主业,也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会议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精神,我区对199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修改,重新向社会公布。
会议决定,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3〕8号)精神,通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决定推荐李滕辉作为区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对象,并推荐李滕辉作为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候选对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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