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县区委组织部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黄笋木等同志给予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奖励先进,进一步激励干部实干担当,奋勇争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92号)、《三明市重大专项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明委办发〔2021〕8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黄笋木等884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岗位、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先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来闽、来沙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全方位推动沙县区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嘉奖人员名单
中共沙县区委组织部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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