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月23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案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车(船)号码 或项目名称 |
处罚时间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执行情况 |
1 |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24号 | 王涛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案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803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王涛 | 闽G-T9092 | 2024年2月19日 | 罚款200元 |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执行完毕 |
2 |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25号 | 郭亚敏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案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803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郭亚敏 | 闽G-T8182 | 2024年2月19日 | 罚款200元 |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执行完毕 |
3 |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26号 | 黄中赐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案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803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黄中赐 | 闽G-T9088 | 2024年2月20日 | 罚款200元 |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执行完毕 |
4 |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27号 | 张子潮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901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张子潮 | 闽G-D55057 | 2024年2月21日 | 警告,罚款3000元 |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执行完毕 |
5 |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28号 | 洪桂姬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804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洪桂姬 | 闽G-T9008 | 2024年2月22日 | 罚款200元 |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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