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7月5日)

日期:2024-07-05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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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案由)

执法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车(船)号码

或项目名称

处罚时间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执行情况
1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92号 卓德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 卓德华 闽GA9738 2024年6月28日 罚款1800元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已执行完毕
2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93号 项凤珠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项凤珠 闽G71777 2024年7月4日 罚款2000元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已执行完毕
3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94号 罗发坤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罗发坤 闽GA1970 2024年7月4日 罚款3000元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已执行完毕
4 闽明沙交执[2024]罚字第95号 徐剑强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徐剑强 闽GA2797 2024年7月4日 罚款3000元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985839833,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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