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花名册公示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6〕40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三明市失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明劳就〔2016〕2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文件,2021年11月我区受理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申领738人,经审核准予享受738人,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11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花名册》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8—8863065。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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