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07 来源:沙县南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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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2021年沙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南阳乡人民政府 

  202147 

   

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防御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险情隐患、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面临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2021年沙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目前我乡有西坑、木科2个村4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村1363人,其诱因主要是雨季暴雨冲刷造成地表水渗透产生裂缝,从而引起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汛期应把以下范围内的群众列为转移对象: 

  ㈠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高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㈡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㈢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㈣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㈠组织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调整充实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南阳乡地质灾害群众转移工作。2020南阳乡汛期限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治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胡慧萍(副乡长) 

  成  员:罗唯贵 饶陈辉 黄建城 蔡盛泉 阙珊珊  

        游金健 王玉金 游建明 罗  

  各村国土资源协管员为地质灾害网络联系员。 

  ㈡职责分工 

  1.乡人民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理并上报,负责组织上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超出乡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2.村委会组织上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3.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委会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一次分为五个等级: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能性大,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的情况下,也应加强注意各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包村干部和当地村(居)民对照发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乡人民政府及防汛小组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 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期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 隐患点和危险期区域 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Ⅳ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乡政府及防汛小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Ⅴ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乡政府及防汛小组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时,乡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各村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 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群众避让期间,乡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 

  乡政府要认真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质灾害范围的村民是地灾义务观测员,观测员应将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村委会,然后逐级上报。 

  各村应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灾预案,健全群防群测体系,发现险情发布信号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各村安全转移安置场所及安全地带设为各村村部。 

  五、实施群众转移预案的保障措施 

  ㈠救灾队伍保障 

  我乡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建立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乡成立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应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㈡救灾资金及物质保障 

  我乡应根据当地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及物资分别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县工信局《县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㈢地方救灾物资保障 

  我乡应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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