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 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度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切实做好我镇防御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险情隐患、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面临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2023年度三明市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目前我镇有异州、管前、溪坪、朱源、前山等15处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村民297户1336人,其诱因主要是雨季暴雨冲刷造成地表水渗透产生裂缝,从而引起滑坡、崩塌或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汛期应把以下范围内的群众列为转移对象:
(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二)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二、组织应急领导小组
调整充实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及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以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村委会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三)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协助村委会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一次分五个等级: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I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III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IV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V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一)I级~II级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也应加强注意各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包村干部和当地村民对照发放的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二)III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及防汛小组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负责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三)IV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镇政府及防汛小组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负责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四)V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镇政府及防汛小组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区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时,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各村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群众避让期间,镇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五、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
村委会要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和当地村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质灾害范围的村民是地灾义务观测员,观测员应将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村委会,然后逐级上报。
各村应在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下,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灾预案,健全群防群测体系,发现险情发布信号(敲锣)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各村安全转移安置场所及安全地带设为各村村部。
六、实施群众转移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救灾队伍保障
我镇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建立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镇政府成立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应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二)救灾资金及物资保障
我镇应根据当地防治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及物资分别按区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区工信局《区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地方救灾物资保障
我镇应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附件:青州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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