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防汛期间日报告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防汛期间南霞乡水库、山塘和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和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水库、山塘和地质灾害点领导责任制,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水库、山塘和地质灾害点责任人,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各包村领导、包村组长要对所包村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凡有短时强降雨或持续性降雨,由包村组长将巡查情况于每日下午5点前上报至乡党政办,由乡党政办汇总。
附件:南霞乡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挂包责任表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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