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林业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函
谢华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您的建议十分有代表性、建设性,具有很强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予以积极的吸纳,并争取尽早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做实。
一、关于夯实产业基础建设
2018年,三明市林业局印发《三明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林造〔2018〕53号)明确沙县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突出重点区域发展。沙县区是三明市花卉苗木重点县,重点发展百合、兰花、红掌、蝴蝶兰、观赏凤梨等高档盆栽植物。沙县区富口镇是花卉苗木重点乡镇,重点发展香樟、茶花、玉兰、樱花、桃花、月季、杜鹃、 海棠等绿化观赏苗木。注重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调减产能过剩的桂花、罗汉松等观赏苗木,加快发展适销对路的红掌、蝴蝶兰、观赏凤梨等高档盆栽植物,开拓发展多肉等新型小盆栽植物,积极发展草珊瑚、茉莉、芦荟、人参果等食用药用花卉。注重精品。积极探索精品化发展道路,通过精心修剪、标准化培育,发展精品苗木花卉,从单一卖苗木花卉向卖风景、卖服务转变,拓展产业空间。注重联合。积极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由公司集中统一供苗,统一指导,统一收购,实现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化经营。
二、关于健全销售网络渠道
加强三明国家农业科技园与三明农科院花卉所合作,推进闽中花卉苗木集散中心、福建进口花卉种球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建设集批发和零售于一体的花卉综合交易市场。创新现代花卉交易模式,稳步推进 “互联网+”“智能+”花卉交易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新花卉零售和物流形式,推动花卉苗木远程交易广为应用。通过网络花店、 直播带货等线上交易催生花卉供应链、消费链的重构,扩大花卉销售。 采取“公司+基地+农户”运营模式,依托花卉基地,拓展花卉电商平台、花卉物流体系发展,鼓励花卉企业、专业合作社、花农利用个性化网页、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网上直销促销活动,打造多种模式并存的花卉销售平台。
三、关于强化科技支撑
加快南农菊花种质资源保存选育平台和非洲菊花新品种选育推广平台建设。深化克劳沃花卉种球、森彩国兰与和顺花卉苗木、金荟种植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打造名优花卉选育、种植、加工、物流全产业链。积极实施花卉苗木品种引进与研发创新项目,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花卉所研发的红掌、非洲菊、兰花等已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37个。下一步,我区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持续积极参与种苗花卉科技攻关项目,推进林木良种选育和种苗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林业种苗产品的科技含量;研发花卉新品种,加强新品种推广,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品牌辨识度。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积极与种苗企业“联姻”, 通过创办种业科技型企业、建立种业推广示范点、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新技术成果孵化,参与种苗花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托现有花卉研发机构和花卉龙头企业,采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畅销花卉种类的资源利用、品种培育、规模化生产和流通等方面关键性问题研究,解决花卉种子、种苗、种球生产和流通的关键技术问题。
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沙委办〔2019〕37号)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经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审定,选认8名林业方面科技特派员服务花卉种苗合作社或家庭林场,培养一支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花农队伍。
四、关于做优要素保障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为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在保障粮食安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在一般耕地建设花卉种植温室大棚,作为设施农用地审批报备,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加快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工厂化容器苗。
2019年,省财政厅、林业局、银监局联合发文《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19〕25号),对设施花卉种植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做出了规定。对参加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村集体、合作社、种植户,县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的保费补贴,省级财政给予20%的保费补贴。
五、关于扩大信贷融资
近年来,沙县区针对林权抵押贷款难、风险防控机制缺位等问题,围绕“一评二押三兜底”,重点探索“建立林农信用评级、构筑融资质押体系、建立风险分散机制”等运行机制,不断强化金融支持力度,打通林业与金融的“融合”通道,努力破解林业生产“融资难”的问题。采取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担保基金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两种担保方式,扩大林农金融支持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花卉产业的发展。2021年,我市财政局、林业局联合发文《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林造〔2021〕21号),对于新建设施花卉、激励品种创新、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贷款贴息补助等方面进行补助。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贷款贴息补助,单位及个人须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符合条件,据实贴息,应补尽补”的原则,年贴息率不超过3%。
2022年共获得财政资金57万,其中省政林木良种培育专项资金12万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县级财政林木良种培育30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瑛华
联系人:张绳奇
电话号码:5858217
沙县区林业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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