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函
罗东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近年来,我区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锚定“生态宜居”核心目标,以“156”乡村建设工作机制为统领,纵深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在资金保障、管护机制、主体动员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夯实投入保障。构建以各级财政投入为核心的多元资金体系,2021—2025年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4533.97万元,精准投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护等关键领域,统筹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重点支持夏茂镇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高桥镇黄溪坑村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同时聚焦偏远薄弱村落整治短板,持续缩小区域间人居环境差距。二是健全管护机制。紧扣“建管并重”核心构建长效体系,推进设施运维市场化,委托区属国企承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19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实现“第三方运维+环保部门监测”双重保障,稳定运行率达100%;农村公厕建立“管理员+保洁员”双岗责任制,管护信息、监督电话全面上墙,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畴;搭建科技特派员技术保障网络,配齐乡镇公路专管员、设施管护员等岗位人员,有效破解“重建设、轻管护”难题。三是激活主体动能。以多种载体释放群众内生动力,全区144个村庄推行积分制,群众可通过垃圾分类、庭院保洁兑换生活用品,所有行政村将整治管护纳入村规民约,150个村推行“门前三包”,126个村庄设立“村庄清洁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等评选活动,推动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主人翁”;同时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引导其参与乡村建设,盘活闲置资源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周边人居环境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结合您的建议,聚焦“提质增效、常态长效”核心目标,从三方面发力,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乡村向“宜业和美”升级。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精准补齐整治短板。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向偏远薄弱村落、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倾斜;积极争取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补助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扩大上级资金支持规模。探索“政府+村集体+企业+村民”多元筹资模式,鼓励村民自愿出资参与庭院改造,引导企业通过冠名美丽庭院、赞助积分超市等方式参与整治,村集体以闲置资产出租收益补充整治资金;推动整治项目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反哺环境、环境支撑产业”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整治整体质效。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整治成果。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整治项目后期运管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清单与工作标准,常态化开展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故障隐患,确保各类设施稳定规范运行。探索“农户付费+村级统筹+政府补助”的运维经费制度,强化村民“谁受益、谁付费”的责任意识,杜绝“重建设、轻管护”问题。三是激活主体动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利用区融媒体中心、村级微信群等平台宣传整治典型案例,转变部分村民“搭便车”心理,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持续推广红黑榜、积分制等机制,深化“美丽庭院”“清洁家庭”评选,通过荣誉表彰、物资兑换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深化“党员带头+群团组织联动”机制,结合“以工代赈”项目组织村民参与设施建设与管护,让群众“投工有收益、参与有动力”。充分发挥乡贤、大学生、企业家等群体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其返乡创业兴业、投身家乡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构建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领导署名:陈小军
联 系 人:曹思水
电话号码:18650954240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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