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25号代表建议的函
张茂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置撤乡并镇遗留下的闲置国有资产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梨树乡撤乡并镇,原乡政府办公楼、财政所办公楼、农技水利楼、乡政府宿舍、食堂、兽医站等公建设施均移交给夏茂镇管理。乡政府办公楼、乡政府宿舍、食堂、兽医站已全部出租,财政所办公楼部分出租、部分闲置,农技水利楼为梨树村固定资产(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目前用于存放梨树村委会物资。
经调查,这些公建设施为乡镇行政事业性质国有资产。下一步,我单位将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与流程,加强对该部分国有资产的管理,对以上闲置资产通过对外招租的方式盘活资产。
领导署名:吕辉木
联 系 人:颜 颖
电话号码:0598-5504017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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