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6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4-06-09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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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烈文代表:
您提出的《修建南坑-龙泉森林防火道路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我乡已对南坑-龙泉森林防火道路进行了红线图测量,并上报至区项目库。2023年年底,全区防火道路项目统一向上申报了中央防火道路项目资金,但由于项目未获批,暂未获得相关补助资金支持。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争取推动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魏双逸
联 系 人:邓雨晴 电话号码:0598-5718007
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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