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42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4-06-12 来源:沙县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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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代表:

  您提出的《205国道高砂桥头至高砂中学路段车辆限速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沙县分局高度重视,协同公路部门现场踏勘,在205国道高砂桥头至高砂中学路段两侧已经设置了限速40的标志牌,并在该路段的主街道路段增设人行横道、隔离栏杆等标志设施。 

  下一步,分局将根据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研判分析,考虑是否增加超速自动抓拍执法设备以及在原有的道路标志设施基础上,增加其他设置保障该路段的交通安全。同时,我们将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着重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并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曝光力度,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领导署名:林义平 

  联 系 人:张隆文  

  联系电话: 187 50860720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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