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13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6-05-19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 | | |

张卉岚、李玲、郑晓兰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增加社区办公经费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区财政每年按每个社区办公经费10万元的标准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初部门预算,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升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闽财行〔2025〕16号),运转经费主要用于社区会议召开、办公设施购置维护、水电通讯费用、人员培训、居务公开宣传、报刊订阅等,经费使用范围可保障社区日常运转相关支出。 

  下一步,区财政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协助区委社工部等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推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为社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捐赠资金物资提供便利,助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社区经费保障格局。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聚荣 

  联 系 人:叶  婷 

  电话号码:0598-5823867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