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三季度(2025年6月22日-2025年9月21日),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共产生利息:人民币伍万壹仟柒佰零陆元贰角陆分(¥51706.26元),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26号)文件贴息方式,本季度共发放小额信贷贴息:人民币伍万壹仟柒佰零陆元贰角陆分(¥51706.26元),具体名单和贴息金额见附件。
附件:2025年第三季度精准扶贫担保基金贴息明细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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