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7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招生政策出台背景
为规范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公平均等的入学机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精神,县里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及学校,实地查看了解片区情况,征求学校意见,反复论证,最后经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讨论研究,形成今年的招生文件。
二、招生工作主要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教初〔2017〕1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小学招生政策。主要的原则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对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与去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稳定,不断完善。主要有四个变化:
(一)招生计划有变化
近年来一些学校“预支学位”,按照学校最大容量,实验小学由7个班调整为6个班,金沙小学由7个班调整为6个班,三官堂小学由7个班调整为6个班,由于虬江第一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完成并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拟更名为沙县生态新城第一小学),沙县生态新城第一小学由2个班调整为6个班。其他学校招生计划不变,总体上今年招生比去年增加1个班。
(二)部份学校片区划分有变化
1. 城一小学。师古巷往北延伸至万家惠购物中心以西,鹰厦铁路以南,金陵路以东,沙溪河以北片区;林业新村路口至原沙县机砖厂以东,沙永路以北,沙三中路口至沙三中住宅区宿舍(含)以西,沙溪河以南片区。
2. 翠绿小学。老汽车站、原林保厂至水南明珠、国安风情街路口、国安度假村、天瑞花园(不含)、三明北站以东,江山御苑以西片区;虬江街道官南、长红行政村,凤岗街道古县村所辖区域范围。
3. 沙县生态新城第一小学。林业新村路口至原沙县机砖厂以西片区(含吉星新村、林业新村),金泉村、墩头村所辖区域范围与周边,三明北站天瑞花园(含)以西沙县生态新城所辖区域范围。
(三)班生规模规定有变化
2017年秋季开始,我县各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5人。
(四)房产份额认定有变化
共有房产的产权需占三分之一(含)以上。
(五)材料准备有变化
1. 提供材料中无需再提供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 片内适龄儿童的认定中,“有户无房”的无需提供“无房信息”证明,由县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
四、今年招生对象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县户籍或居住在本县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根据国家规定,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五、片内生如何界定?
凡属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 有房有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一致。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 有户无房。①适龄儿童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②适龄儿童户籍在沙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居住地。
4. 新购商品房。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县房管所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
5.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政府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
六、各校的招生类别顺序是怎样的?
1. 先招片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政策性照顾对象 ”等六类适龄儿童。
2. 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再招“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金沙小学在招完以上类别适龄儿童后,还有学位余额,可优先招收金沙园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还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
①如果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数少于或等于剩余的学位,采取直接招生;
②如果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数超过剩余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招生。
七、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1. 户口簿。
2. 房产证明: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信息证明等。
3. 营业执照、用工合同、自由职业证明、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居住证等(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
4. 幼儿园离园手册(学前教育报告手册)。
八、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青纸小学、湖源中心学校)报名时间:8月30日~31日;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九、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有什么安排?
1. 报名填表。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沙县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资格审核。学校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进行认真的鉴别和审核,并对适龄儿童类别进行认定,经办人、审核人、校长应对审核结果签名,以示负责。
3. 入户核查。7月6日~14日,各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有疑义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对材料,入户调查;上报相关表册,县教育局、学校组织人员到县房管所核查片内生房产信息,核查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信息,到县公安局核查户籍信息。
4. 张榜公示。7月15~17日,各校将片内生招生初选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 公布剩余学位。7月18~19日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实际居住小产权房适龄儿童报名情况,以及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情况。
6. 电脑派位。7月20~22日对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公布派位名单。
7. 公布招生名单。7月25日~26日各校公布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条件?
我们把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成以下三类:
1. 经商办企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暂住证(县外)、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 企业务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县外)、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 自由职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县外)、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十一、今年小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新生家长(监护人)所提供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购房合同、租住合同、营业执照、用工合同等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的;新生家长(监护人)不得隐瞒在城区的房产信息,将适龄儿童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身份参加其它片区的报名及随机派位。新生家长(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主动接受教育、公安、房管、纪检等部门组织的材料审核。如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和隐瞒行为,学校将取消该新生该片区的入学资格及片区随机派位资格,由县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小学就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县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沙县教育局初教股 0598--5758953
沙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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