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解读

日期:2017-07-22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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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改造规划目标任务

  ㈠现状分析

  根据现状资料调查分析,沙县棚户区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全县共有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需改造总户数150户,总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

  ㈡总体目标(2018~2020年)

  从2018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总户数15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鼓励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团购商品房安置,促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具体项目详见2018~2020年度改造计划附表)。

  ㈢年度改造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度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40户;2019年度计划实施改造各类棚户区50户;2020年度计划实施改造各类棚户区60户。

  计划投资总额约8500万元,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债券融资、民间资本投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按年度计划顺利完成。

  二、政策措施

  ㈠确保土地供应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独组卷报批。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

  ㈡完善安置补偿政策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㈢多渠道筹措资金

  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

  1.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及省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

  2.加大信贷支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3.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

  4.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运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5.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大改造投入。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积极参与改造,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

  ㈣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将优惠范围由城市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⒈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指导意见》规定,棚户区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⒉根据《通知》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⒊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通知》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项目地址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

建成年代

户数

人口

备注

1

城西南路432

( 林保场宿舍)

2800

6200

混合

1983~1988

60

180

 

2

麻公岭

(竹柴炭宿舍)

700

1350

砖混

1982

18

65

 

3

麻公岭1

(贮木场宿舍)

4000

6250

砖混

1980~1989

62

186

 

4

城西南路362

(贮木场宿舍)

600

1000

砖混

1982

10

30

 

 

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一览表

 

棚户区改造基本情况

计划实施年度

计划实施年度

计划实施年度

备注

2018

2019

2020

棚户区(地块)名称

原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改造户数

(户)

改造面积(平方米)

改造

户数

(户)

改造

面积

(平方米)

改造

户数

(户)

改造

面积

(平方米)

改造户数

(户)

 

城西南路432

(林保场宿舍)

6200

60

4100

40

2100

20

 

 

 

麻公岭

(竹柴炭宿舍)

1350

18

 

 

1350

18

 

 

 

麻公岭1

(贮木场宿舍)

6250

62

 

 

1250

12

5000

50

 

城西南路362

(贮木场宿舍)

1000

10

 

 

 

 

1000

10

 

合计

14800

150

4100

40

4700

50

60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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