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开门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2024年1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24年1月8日印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区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区制定出台了《“开门红”若干措施》。
二、文件依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1号)。
三、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开门红”若干措施》充分结合省、市措施和沙县区实际,提出了11个方面39条具体措施,与省发改委制定的《若干措施》相比,增加了20条措施,进一步细化了三次产业、外资外贸、投资、消费、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与市政府制定的《若干措施》相比,主要增加了“加快发展数字产业、提振餐饮展会消费、拓展企业招聘渠道、延续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返岗包车奖补”等9条措施。具体如下:
1.农业生产方面包含“保障粮食生产、加强农产品供给、抓紧春季造林绿化”等3条具体举措,重点对粮食生产、农资给予补助,并明确了一季度农业生产和造林绿化的工作目标。
2.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方面包含“支持工业提质扩量、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鼓励企业稳产增产、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等4条具体举措,重点在工业企业入规纳统、工业用电、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3.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方面包含“落实产业奖励政策、强化服务业企业培育、加快发展数字产业、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等4条具体举措,安排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激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入规纳统,扶持数字产业和交通物流业发展。
4.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方面包含“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优化市场经营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4条具体举措,重点细化了税费减免、金融帮扶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5.抓项目扩投资方面包含“加强重点项目攻坚、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创新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等3条具体举措,重点明确了一季度重点项目攻坚目标,细化了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
6.促进和扩大消费方面包含“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提振餐饮展会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旺文旅市场、促进森林康养消费”等5条具体举措,重点针对商贸、房地产、文旅康养等领域,给予促消费政策支持。
7.推动外贸外资稳增长方面包含“做好生产型企业出口、支持市场采购新业态出口、鼓励外商加快到资”等3条具体举措,重点细化了对外资、外贸企业的资金补助标准。
8.扩大招商引资力度方面包含“强化精准招商”等1条具体举措,明确了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9.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包含“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支持企业稳工稳岗、鼓励企业招工引工、拓展企业招聘渠道、延续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返岗包车奖补、实施职工关心关爱行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等8条具体举措,重点对企业稳工稳岗、招工引工、返岗复工给予奖补,同时,提出了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工疗休养资金补助和保供稳价等相关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方面包含“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等1条具体举措,明确了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领域。
11.工作要求方面包含“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兑现落实、营造“开门红”“开门稳”浓厚氛围”等3条具体举措,明确推动政策落实的工作要求和“开门红”措施的有效期限。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开门红”若干措施》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上级和本措施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注意事项
本政策措施中各项政策具体由各相关职能责任部门负责解释,涉及的评定数据的,由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审核。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肖建平 0598-58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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