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沙县区“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一、背景依据
2024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4〕28号)》;2025年5月,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25〕51号),推进我省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全方位健康运行,满足老年人及婴幼儿居家照护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试点,大力推动“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应用、企业培育、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整合线上线下养老家政服务资源,实现“直约式”一键点单服务,“一站式”满足老年人养老、托育、婴幼儿家政服务需求。
三、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面向具有沙县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及0-3岁婴幼儿。
实施期限:自2025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四、主要内容
沙县区“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机构作为运营商,由运营商开展培训及承接多元化服务,牵头联接起全区N家个体及个人市场化服务商,开展社会化居家上门服务,实现多层次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供需格局。试点工作主要有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广应用“福见康养”服务公众平台。2026年底前,全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资源在平台展示。二是建设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人才队伍。2026年6月前,全区培训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人员不少于800人,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培训后上岗时间不少于半年。三是培育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机构通过上门为居家老年人及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基础护理等服务。并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在项目实施期间,对员工数达到50人以上的“养老托育+家政”的“员工制”企业(除中标机构外)持续运营的给予30万元奖补,每运营一年奖补10万元。2026年底前,全区至少有2家员工数50人以上的“养老托育+家政”的“员工制”企业。四是扩大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包括政府兜底对象服务及社会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对首次在平台下单的沙县区“一老一小”服务对象,按照每单服务价格的50%给予政府补贴,养老类服务每单补助最高不超100元,全年补助不超200元;托育类服务每单补助最高不超200元,全年补助不超1000元,直至资金使用完毕。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运营,设立“一老一小”产品、用品线下展示区、租赁区。2026年底前,全区累计提供上门养老托育服务不少于2万人次。五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2026年底前,制定沙县区居家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清单。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沙县区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联系人:郑凯,联系电话:0598-584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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