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三明沙县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施放“低慢小”升空物控制要求的通告

日期:2026-01-30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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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1年3月沙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净空保护区内施放“低慢小”升空物控制要求的通告》(沙政〔2021〕20号)为三明沙县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航空发展规划的推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更新,重新制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施放“低慢小”升空物控制要求势在必行。

  二、文件依据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7号);

  《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

  《民航局关于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民航发〔2023〕14号);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齐抓共管强化民航安全治理合力的通知》(闽安委办〔2024〕1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闽安委办便函〔2025〕21号)。

  三、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明确沙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在“低慢小”升空物管控工作中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工作目标:有效遏制“低慢小”升空物影响航空器运行,保障三明沙县机场航空器安全有序运行,维护机场净空环境和公共安全。​

  工作任务:划定“低慢小”升空物禁飞区与限飞区范围;明确各部门管控措施,涵盖巡查检查、反制设备部署、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违规处罚等方面;规范“低慢小”升空物施放行为,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申报飞行计划。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禁飞区:三明沙县机场跑道两端15公里、跑道两侧6公里范围内,具体详见《三明沙县机场“低慢小”管控区域图》的半透明红色糖果形。​

  限飞区:三明沙县机场跑道两端20公里、跑道两侧10公里范围内,具体详见《三明沙县机场“低慢小”管控区域图》的半透明灰色四边形;

  有关期限:自2026年1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五、重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管控对象

  “低慢小”升空物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氢(氦)气球、孔明灯、风筝等。

  (二)分区域管控​

  禁飞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飞区内施放未经批准的 “低慢小”升空物,从源头上杜绝禁飞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限飞区: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无人机和漂浮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当地民航和空军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且需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区域、高度飞行,确保限飞区域内飞行活动有序开展。

  (三)部门职责清晰​

  三明沙县机场:将“低慢小”升空物巡查及处置要求纳入运行手册,每周至少一次净空保护区巡视检查,每天至少一次机场内无障碍区巡视检查;部署无人机反制设备,协助公安部门落地查控,将收集到的经审批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飞行计划定期通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教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禁止非法施放“低慢小”升空物;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施放“低慢小”升空物的非法行为。

  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域学校学生的净空安全教育工作;节假日宣传信息中增加禁止在禁飞区升放气球、孔明灯、风筝、无人机等“低慢小”升空物的相关信息。

  区工信科技局:负责做好本地氢气气球厂家的生产监管。

  区公安分局:制定应急处置程序;负责辖区内“低慢小”升空物反制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落地查控工作;开展恐怖袭击,扰航等事件调查;对有以下违规飞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净空安全整治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管理生产销售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与生产氢气气球企业;查处所管辖区域无照经营“低慢小”等行为(如热气球、滑翔伞、无人机等),做好违规销售氢气气球的个人及商家监管。

  区城管局:在禁飞或限飞区域内依法禁止或限制销售升放气球、孔明灯、风筝、无人机等“低慢小”行为,禁止或限制使用祭祀布(幡)等;在可能形成空飘物的施工工地、废品收集点、露天垃圾站等地点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区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互联网等传播渠道进行宣传,重点向社会公告无人机、风筝、气球等升空物体的禁飞区范围,宣传无人机、风筝、气球等升空物体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非法升空的严重危害,警示市民,破坏机场净空环境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区气象局:因重大庆典和节日活动,确需在机场净空核心区域以外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的(低于海拔300米以下),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提前20日向区气象局提出申请,区气象局审批上述活动后,应提前3日将活动方案报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若危及飞行安全,机场公司应及时与区气象局协商解决;制定发布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升放气球安全宣传。

  三明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相关警种及地方公安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辖区基础摸排和管控工作,建立台帐;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参与“低慢小”升空物反制工作;组织开展机场辖区内落地查控工作;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低慢小”相关事件调查。

  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支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低慢小”升空物的管制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无人机应在UOM平台上实名登记,不得实施影响或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管控对象更细化:进一步明确“低慢小”升空物的具体种类;

  (二)管控区域更清晰: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划定禁飞区和限飞区范围,并明确包含的具体区域,方便相关单位和个人识别;

  (三)部门职责更具体:对各相关部门在“低慢小”升空物管控中的职责进行细化,避免职责交叉或遗漏,提升管控效率;

  七、关键词诠释

  “低慢小”升空物:指具有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目标体积小等特点的各类升空物体,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氢(氦)气球、孔明灯、风筝等,此类物体若无序飞行,易对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造成威胁。​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护航空器起飞、飞行和降落安全,根据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空间范围。

  禁飞区:指为保障航空器在三明沙县机场及附近安全运行,禁止未经批准施放“低慢小”升空物的特定区域,具体为三明沙县机场跑道两端15公里、跑道两侧6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包含凤岗街道、虬江街道、瑞云山、淘金山、桐坑、村头村、上坪村、青州镇、后洋村、底村、岭兜村、安坪村、生态新城、洋溪镇),该区域内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低慢小”升空物活动。

  限飞区:指对“低慢小”升空物飞行活动进行限制的区域,即三明沙县机场跑道两端 20 公里、跑道两侧 10 公里范围内(包含上坑源、盖竹村岩后坪、坞呈坑、岩地村、富口村居池坑、白溪口村许坑、姜后村岭尾、黄溪坑村、山后、后塘、梨坑、龙山岭、大丘头、大源村等)的区域,在该区域内飞行需提前申报并遵守相关规定。

  ‌UOM平台:‌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的简称,网址是https://uom.caac.gov.cn/#/login,是国家级的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空域管理、飞行计划审批等核心监管职能,所有类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其所有人都应当按规定在UOM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取得登记标志后方可使用。中国境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UOM平台查询。‌

  八、解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 孙铄泳,联系电话:0598-566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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