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机场净空管理办法》制定过程
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牵头起草文件,沙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融媒体中心、文体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富口镇、供电公司、铁塔公司作为参与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以三明沙县机场净空联席会的方式征求、采纳了沙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分局、凤岗街道、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机场公安分局、高砂镇、虬江街道、青州镇、生态环境局、司法局、住建局、供电公司、沙县公路分中心、空港指挥部、城管局、应急局、融媒体中心、气象局、林业局、民航福建监管局的6条意见。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2024年5月24日以沙县政府OA内网的方式征求沙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融媒体中心、文体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富口镇、供电公司、铁塔公司、民航福建监管局的3条意见。经合法性审查,于2024年7月1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后印发了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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