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泰沙县区山茶油生产项目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5年03月18日编号: 闽发改备[2025]G100118号
| 项目代码 | 2503-350427-04-01-997755 | 项目名称 | 连泰沙县区山茶油生产项目 |
| 企业名称 | 福州连泰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虬江柱源村291号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1幢办公楼1380平方米,宿舍楼1156平方米,5个厂房共建筑面积14250.16平方米。(3号主车间4760.16平方米,4号车间847.44平方米,5号烘干房847.44平方米,6号锅炉房150平方米,7号车间7200平方米。)
主要建筑面积:16786.16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拟建1条5吨/日茶籽预榨,2吨/日茶饼浸出加工,0.5吨/日油脂精炼的生产线,年产国家一级、二级标准山茶油3200吨,茶粕8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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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 5800.00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3000.0000万元,设备投资 1500.0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1300.0000万元 |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 |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安全生产、用地、规划、消防、环保、节能审查、水土保持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 2.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3.本备案所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装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应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 | ||
|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2025年03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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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