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富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发改〔2016〕基字108号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县富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对沙县富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提出的建设方案,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富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富口路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DN200-DN500输水管道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28000万元,由你司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项目节能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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