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医院精神病区(二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发改〔2017〕基字31号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县医院精神病区(二期)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县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复精神病区(二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医〔2017〕21号)及附件资料悉。经研究,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现将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医院精神病区(二期)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沙县医院。
三、建设地址:沙县医院精神科大楼内。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对现有精神科用房二至五层实施改造,改造面积4320平方米,新增床位80张。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660万元,除向上争取资金外,其余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年限:2017年4月--12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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