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县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沙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岗办〔2020〕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427-78-01-010866)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沙县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址:沙县医院宿舍片区、罗家巷片区、曲巷片区、四巷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墙面清理整修5000平方米,水泥路面修缮5200平方米,石板路面铺装1800平方米,停车场建设3000平方米(设计停车位120个),雨污管网改造2600米,给水管网改造6200米,以及电力设备更新及线路改造、景观构筑、照明工程、设施小品等相关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86.5万元。其中,勘察费用26.9万元,设计费用40.4万元,施工费用2694万元,监理费用53.9万元,其他费用171.3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0个月控制。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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