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业主搬家车辆;
2.进入车站、码头、游览参观点、医疗机构、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经批准允许收费的各类停车场(不含道路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的;
3.执行任务的军(警)车和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以及环卫、邮递、殡葬车辆;
4.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专用停车场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5.车主出示残疾人证并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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