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制沿革   沙县为闽中古城,东晋义熙年(405~418年)建县,最早称沙村县,因县治所南端有沙源地得名。又相传古时沙溪城关河段,水中有一“虬”(即“无角龙”),故沙溪城关河段就叫“虬江”,县城别称“虬城”。隋朝时,沙村县曾一度被废除建置,后于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并改名为沙县。1949年6月16日沙县解放,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南平专员公署。1970年7月1日改属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2021年1月12日,沙县撤县设区成功获国务院批准通过,撤销沙县,设立三明市沙县区,行政区域界线不变,辖域和隶属关系不变,政府驻地及办公场所不变,政区专名“沙”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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