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节能审查需要申报什么材料?

日期:2021-12-29 11:56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 | | |

  答:需提交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

  注: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原件说明:一是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二是非跨县(市、区)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三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内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