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押人员管理有哪些规定?

日期:2017-03-14 10: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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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一)、对在押人员依法实行文明管理,不打骂、不体罚虐待、不侮辱人格(二)、保障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等权利。(三)、保障良好的监内秩序,有效防止和打击在押人员欺辱在押人员的行为。(四)、保证在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保持监室清洁卫生,定期组织在押人员理发、洗澡,保证每日必要户外活动时间,有病及时治疗。(五)、全体民警做到廉洁自律,不接受在押人员亲属的吃请;不索要、收受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钱物。(六)、对于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押人员及其亲属均有权举报,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认真查处。(七)、对因公来所人员要热情服务、提供方便,对来所送物的在押人员亲属要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按规定不能接见、送物的要耐心解释,不得刁难。(八)、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所视察,自觉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法,请社会各界及在押人员亲属向公安纪检检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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