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五老”人员和“五老”遗偶享受怎样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是什么?

日期:2021-12-27 10:01 来源: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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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我县建立完善了革命“五老”人员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同步增长机制,定补标准每年都有所提高,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晚年生活。2021年8月起,全区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730元。“五老”遗偶定补标准每人每月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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