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需要登记吗?

日期:2017-03-01 11:29 来源: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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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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