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日期:2017-03-02 16:32 来源:沙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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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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