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

日期:2017-03-02 16:36 来源:沙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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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未满l周岁婴儿的时间。哺乳期间,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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