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什么义务?

日期:2017-03-02 16:39 来源:沙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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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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