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怎么申领?

日期:2022-09-20 15:19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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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1.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法人代表人除外,其余人员都可);2.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且目前还在岗的;3.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申请材料: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4.招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就业凭证。以上所有表格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章。 

  申请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材料。 

  补助标准:①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②招用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③每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表格下载: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指南-附表格 

  联系电话:0598-8863018 

  联系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公园1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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