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领?

日期:2022-08-12 15:23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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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2.就业困难人员;3.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且在劳动年龄段内。4.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四类人员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等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申请材料:①《三明市沙县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沙县区返乡入乡农民工须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表》、返乡人员外出创业务工或经商的佐证材料(如:居住证、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等)。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材料需留原件;④创业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网店还需提供网址以及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记录的截图照片一式两份;⑤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⑥带动就业凭证。

  补助标准:申请人及其本人创业项目参加一项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的(含5人及创业者本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以缴纳一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有6个月以上为作为认定依据。

  申请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材

  表格下载: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部门专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

  联系电话:0598-8863018

  联系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公园1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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