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补助怎么申领?

日期:2022-10-30 10:15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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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对经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10人以上、调剂用工实际2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的企业。 

  申请材料:《共享用工补助备案表》、《共享用工补助申请表》、《调剂人员花名册》、一项社会保险明细;对委托第三方开展调剂的还需提供三方调剂协议、第三方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分别给予双方企业每人500元补助)、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用工调剂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补助,由第三方申请,奖金分配由调剂双方企业和第三方协商确定。 

  联系电话:0598-8863070 

  联系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公园1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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